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各相关经营主体:
根据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集县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化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怀府办函〔2023〕90号),连续3年每年在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落实壹仟万元(¥10,000,000.00)地标产品发展专项资金(3年合计3000万元),通过竞争性立项每年支持2-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创建产业园。现再次开展2023年度项目申报,请相关镇政府按照《怀集县扶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辖区内经营主体到所在镇政府提交申请,由所在镇政府汇编),于2024年3月22日前报怀集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怀集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1.怀集县扶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202X年怀集县乡村振兴项目筹备情况表
4.202X年怀集县乡村振兴项目筹备汇总表
5.怀集县乡村振兴项目明细表
6.怀集县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申报审批表
7.项目申报书模板
8.实施方案参考内容
怀集县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化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刘少梅、蔡晓霞;电话:0758-5531703;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