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我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提升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水平,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的要求,经筛选分析、研究讨论,形成了肇庆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见附件)。现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可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局。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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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肇庆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